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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纪委:约谈问责深入驱动倒逼履职从严抓起

魅力辽宁 2017-03-13 来源:未知 可分享

 记者:王惠兵

“你们单位去年以来,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连着发生了两起干部贪腐案件,你作为单位的‘一把手’存在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你打算以后怎么整改?”这是永春县委书记蔡萌芽约谈该县某单位“一把手”的开场白。

这一幕上演在去年11月17日,永春县委主要领导针对前阶段在全县开展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7个单位“一把手”进行个别谈话提醒的现场。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指出“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责任”二字成为贯穿永春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条主线。强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监督关口前移,永春县打出了一套约谈、问责相结合的组合拳,建立起集体谈话提醒“敲警钟”、个别约谈“明红线”、责任追究“亮黄牌”的工作机制。深入践行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分解到人,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传导从严治党压力,压实党委的主体责任。

集体谈话打好“预防针”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约谈,有利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永春县纪委书记江渊表示。在新形势下,永春县积极探索实践“任职前专门谈、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定期谈、单位‘一把手’时时处处谈”的全方位、多层次集体廉政提醒谈话体系,推进约谈常态化,防患于未然,突显组织的严管厚爱。

去年县乡换届结束后,永春县及时召开全县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前集体廉政谈话提醒会,对换届过程中有调整的1000多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谈话。同时,组织对211名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参加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提前打好“预防针”。

去年10月,永春县深入开展“四个一”系列活动,由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分批分期对全县780多名镇村财务管理人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通过集体廉政谈话活动让镇村干部知敬畏,守纪律。

个别约谈系好“安全带”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杀鸡用牛刀”、“小题大做”,形成“不敢腐”的政治效应。永春县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严格落实个别约谈制度,让被谈话人讲清问题,接受教育,尽早纠正错误,依纪视情予以处置;或者对问题反映不实者及时澄清事实,打消干部顾虑,消除不良影响。

2016年换届期间,永春县纪委成立6个调查小组对2012年以来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一批反映笼统、问题比较轻微的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5名存有违纪苗头和倾向的干部,及时对其个别谈话提醒,让其反省是否做到带头履行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主动解决问题、严格监管下属、带头廉洁自律等。

曾被县委书记单独约谈的某单位“一把手”心有感慨地说:“不谈不知道,这次个别约谈让我自己冒了一身汗,对主体责任落实不严不实,最终会养虎遗患,害人害己。”

失责必问划出“警戒线”

“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永春县通过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综合运用,逐步实现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干部”转变、“主动担责”向“落细落小”转变。

对自律不严、触碰党纪党规底线的党员干部,坚持动辄则咎,通过给予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及时予以处理和纠错,确实做到敢于追究,从严追责,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去年以来,全县共对6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干部进行追责。

永春县在狠抓惩戒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压力传导,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去年9月,县纪委查处县林业局横口林业站站长利用职务便利,采用侵吞、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生态公益林补助款、幼林抚育款、造林补助款和封山育林补助款一案中,县纪委不仅按程序对其进行查处,同时对该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林业局局长、副局长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县林业局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

“我们就是要通过问责,彻底改变部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口头上重要、工作中可要可不要’的观念,促使各级党委、纪委切实把‘两个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蔡萌芽表示。

 

《 人民政协报 》( 2017年03月02日 1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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